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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金谷东方广场项目2#、3#、4#楼塔吊租赁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黄金 时间:2019-06-11

 

(编号:2019ZJJS-JGDF-SBZL-0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3#、4#楼塔吊租赁招标,已经我公司招标领导组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新乡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乡金穗大道与新飞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2.2工程规模:金谷东方广场项目2#、3#、4#楼,其中2#、3#楼为框剪结构,4#楼为钢结构装配式结构。(2#楼:商住楼,地上29层,地下2层。地上15791.824平方米,地下1117.84平方米,合计:16909.664平方米;3#楼:住宅楼,地上34层,地下2层。地上29255.49平方米,地下1702.86平方米,合计:30958.35平方米;4#楼:商住楼,地上34层,地下2层。地上36135.31平方米,地下2049.68平方米,合计:38184.99平方米。)。
    2.3计划进场时间:2019年06月30日进场(具体进场时间以项目部下发的进场通知单为准)。
    2.4招标范围:金谷东方广场项目2#、3#、4#楼塔吊租赁,2#、3#楼型号为:塔式起重机QTZ80(TCT5512-8)(每栋楼各1台,小计2台);4#楼QTZ50(TCT7020-12E型)(小计2台);共计4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含)以上;纳税主体须为一般纳税人;营业范围内具有相关产品租赁的供应商;具有年检合格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供应业绩证明 ;国企、大型民营企业、与中国黄金合作过、有奖项的单位优先考虑。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其他要求:           /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发出时间
    请投标人于2019年06月11日上午07:30至2019年06月15日下午18:00,在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金谷东方广场项目总包部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日期2019年06月17日上午07:30至10:30(北京时间)。
    6.2 资格预审递交格式:电子版(PDF)加盖公章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6.3逾期发送的或者未发送指定邮箱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接到资格预审通过通知的单位为有效投标单位,可参加后续的开标会。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请投标人于2019年06月18日上午07:30至2019年06月18日下午18:00,在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金谷东方广场项目总包部领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06月23日上午09:30。地点为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金谷东方广场项目总包部。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招标人):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金穗大道与新飞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联 系 人:赵昆山
    电    话:130 8899 2929
    邮    箱:408030071@qq.com
 
2019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