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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锦丰矿业有限公司井下金刚石钻探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9-12-25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权属企业——贵州锦丰矿业有限公司井下金刚石钻探工程施工现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审批,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人:贵州锦丰矿业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3、项目名称:贵州锦丰矿业有限公司井下金刚石钻探工程施工

4、招标编号:JC-GZJF-2019-004

5、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沙坪镇烂泥沟村贵州锦丰矿业有限公司。矿区距贞丰县城东南34公里;距册亨县城北东21公里。矿区至贞丰公路65公里,大部为二级路;至册亨公路35公里,为省道。

2)合同签订:中标人与贵州锦丰矿业有限公司签订承包合同。

3)承包期:1-3年。承包合同采用年度合同,每年签一次,满一年后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承包合同。经考核合格、能够完成招标人生产任务要求的,签订下年度承包合同,直至三年期满。发包人同意续签的,承包人必须续签,否则,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赔偿发包人误工损失。

4)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试用期为6个月,承包期内如出现不积极履行承包合同导致连续三个月或半年内累计三个月完不成生产任务,或安全管理不能达到招标人相关要求的,招标人有权与其解除承包合同,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且将其列入“不良记录”,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所有企业的工程投标。

5)本次招标工程量为招标人根据当前生产现状,计划实施的第一年度合同期内采掘工程量,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招标人将根据中标人的实际生产能力下达生产任务计划。后期工程量招标人会根据施工情况而调整。投标人要考虑相关风险。

6、招标内容:

1)工程承发包范围:贵州锦丰矿业有限公司磺厂沟矿段、冗半矿段。

开孔孔径:φ76mm或者φ96mm等,终孔孔径φ76mmφ60mm。孔深20米~600米不等。预计2020年钻探工程量为27437m(含机动工程量5000m)

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

7、生产条件:

水:中标单位自行解决生活用水,费用自理。钻探生产用水,甲方只提供钻机施工位置附近50米内的水源,水费含在投标报价中。水源以下的管线、设施或辅助材料等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电:除生产用电的电费之外,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生活用电,中标单位自行解决,费用自理,若无电源,中标单位自备柴油发电机组,费用自理。生产用电:井下钻机施工用电电源,由甲方提供至钻机施工位置附近50米内,电源电压660V:电源以下的配变电设施,设备,缆线等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钻机搬迁: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搬迁设备和运输工具。若涉及与生产交叉、干扰,由招标人负责协调解决。

地表生活生产场地: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井下钻机硐室规格(长×宽×高):磺厂沟矿段生产钻孔15m×5m×5m、冗半矿段生产钻孔15m×3.4m×3.5m(长×宽×高);地质钻孔15m×5m×5m;部分钻孔没有专门的钻机硐室,将在巷道内直接施工,巷道断面为(宽×高)为5m×5m3.4m×3.5m,钻孔垂直巷道走向。钻机硐室和相关巷道由招标人负责施工。

9在本次招标的承包合同期满或因承包人原因导致解除合同后15日内,承包人承担的施工用设备、材料及设施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撤出贵州锦丰矿业有限公司。承包人搭建的住宿等临时设施(含购买的原承包人设施),自行处置。所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的设备、设施、材料等在规定时间内不撤出或不撤到指定位置的,表明承包人放弃其所有权,同意由发包人任意处置。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未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安全问题。

4.必须具有以下资质和证照: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钻探类;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钻探类);

3投标人近三年必须具有类似钻探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或业绩表;

4)特殊工种操作相关证照齐全,能够独立组织、管理工程施工。配备有资质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男性正式员工,年龄不得超过58周岁,项目经理职称为地质工程师或钻探(探矿)工程师及以上,持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应是投标人正式聘用的在职员工,与投标人签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且担任过两项及以上井下金刚石钻探工程的项目经理。

招标人对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贵州锦丰矿业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将该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押存,工程结束后办理退证手续。

6)须配备现场技术负责人一名,年龄不得超过58岁,现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10年及以上工龄,精通钻探工艺。

7)须配备具有安全资格证书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标书费:本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标书费递交时间:开标前随投标保证金一同递交。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1225日至20191230日,上午900-下午1630 时(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

将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cgbidding1@126.com邮箱(投标人报名表为word可编辑模式,邮件主题格式: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

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4)地质钻探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有请提供,不作为资质要求);

5安全生产许可证(钻探类)扫描件加盖公章)

6近三年类似钻探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或业绩表(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报名表(格式见下表);

 

投标人报名表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115900时前(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单位需派工作人员参加开标会议(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开标时间:2020115900时(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103楼洛克时代中心B15层中国金域黄金物资有限公司会议室。

4.开标会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将及时通知各潜在投标人。

5.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1. 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为确保各投标人能正确认识本次招标工程现场实际施工状况,各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可在现场查阅有关技术资料,但有关图纸、技术资料概不允许带离贵州锦丰矿业有限公司。

2. 招标人于202013日上午900时组织统一现场踏勘。每家投标人最多派2人参加踏勘,所有相关费用自理。

参加现场踏勘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踏勘后,招标人为投标人出具踏勘证明。投标人必须持踏勘证明参加开标会。 

踏勘及技术答疑联系人

踏勘联系人:鲁先生(贵州锦丰公司)        电话:135 9596 1058

公司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沙坪镇烂泥沟村。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黄金集团贸易有限公司官网( )上发布。

构: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址: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103楼洛克时代中心B15

      编:  100101

    人:  李先生

      话:  010-84871347  

      箱: cgbidding1@126.com

 

 

                                 20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