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搅拌槽,招标人为辽宁新都黄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搅拌槽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设计规模为日处理金精矿350t,日处理易选矿100t,服务年限20a,建设期1.5a。主要设计方案:
(1)火法冶炼:采用浆式进料、一段焙烧工艺流程。
(2)收尘:采用焙烧炉—表面冷却器—旋风收尘器—电收尘器。
(3)制酸:采用浆式进料法焙烧工艺。
(4)湿法冶金:焙砂—酸性浸出—浸渣洗涤过滤—酸浸液萃取电积生产阴极铜;
酸浸滤渣磨矿—氰化浸出—氰化渣洗涤过滤—贵液锌粉置换—金泥精炼,产品为合质金锭、银锭;氰渣经过滤外售。
(5)易选块矿:采用两段开路碎矿+两段闭路磨矿+浸出洗涤+氰渣浮选的选矿工艺流程,年工作110d。
(6)易选精矿:采用一段闭路磨矿+精矿脱水+两浸两洗+氰渣浮选的选矿工艺流程,年工作220d。
地理位置:地处辽冀蒙三省交界处,距锦州港90公里,距大连港、天津港及中朝、中蒙、中苏边界较近。
交货期:2020年4月30日前
交验方式:该设备为交钥匙工程,卖方将货运至项目现场并负责卸车、安装、单机调试、配合带负荷运行直至设备运行正常并达到实际生产能力。
质保期:调试合格正常运转后一年
招标范围: 本次搅拌槽招标共分4个标段,分别为包一:氰化浸出搅拌槽、水处理搅拌槽;包二:综合回收搅拌槽;包三:焙烧车间搅拌槽;包四:浸出槽。
各包具体详见下表:
包一:氰化浸出搅拌槽、水处理搅拌槽
包一-1:氰化浸出搅拌槽
包一-2:水处理搅拌槽
包二:综合回收搅拌槽
包三:焙烧车间搅拌槽
包四:浸出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如下:
3.1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才能参加投标。
3.2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3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如下情形: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3.6所有投标人报名时须按以下要求内容及顺序向招标人提交有效资质证明文件一份: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
(2)制造厂家资格证明[生产许可证(非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设备无此项)](盖章扫描件);
(3)近3年同类型产品业绩(合同复印盖章扫描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9年10月28日16:00前将相关资质文件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cgbidding1@126.com【同时填写投标人报名表(word可编辑模式),注明投标人的相关信息】,电子邮件主题以“(潜在投标人名称)+(拟参加的投标设备名称)+报名资料”的格式书写(未按格式书写的恕不予接收),相关负责人会将汇款账户信息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内,标书费要求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支付,招标机构将招标文件发送至符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