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非煤矿山企业明年一律实行持证生产
来源:中国黄金集团
发布时间:200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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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就甘肃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问题下发紧急通知。要求2005年底前完成现有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工作,自2006年起,非煤矿山企业将严格实行持证生产。
许可证申报缓慢
据了解,甘肃省实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以来,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共有152家非煤矿矿山企业(系统)向省局提出了许可证申请。其中,直接向省局提出申请的中央在甘和省属企业(系统)64家,市州工作组受理初审上报88家,已经审查发证58家。但各市州申报、审查工作进度缓慢,庆阳、白银、定西市和临夏州向省局申报数为零,与国家局要求相差甚远。
申请期限截至今年底
各市州要将本地区现有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期限,一律定为2005年底,凡是在今年年底前不申报安全许可证的,一律依法关闭。对提出许可证申请但目前尚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安全监管部门要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整改期限不能超过6个月。被责令限期整改的企业,必须制定整改方案,按期限落实整改措施和安全技术规定。已经申报的企业但在规定限期内整改未能达到发证条件的,也要依法关闭。
严惩弄虚作假中介
有关中介机构必须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提出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结论性意见,并对评价结果负责。对于违反规定,出具虚假评价报告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一经发现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应立即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限期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应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对其实施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