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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桑尼亚10月起对黄金和宝石等进口产品开征目的港检查费

来源:中国黄金集团 发布时间:2005-10-10 浏览次数:227
    坦桑尼亚从本月开始将其目的港检查费的征收范围扩大到医药、黄金、蔬果等十多个品种的进口产品。  
    据了解,从达累斯萨拉姆港和坦噶港以及达累斯萨拉姆国际机场进关的黄金、宝石,新鲜、冷藏或冰冻的水果、蔬菜、鱼肉蛋类,保持期在30天以内的医药和疫苗制品类,金属废料类以及艺术品类都将被征收1.2%目的港检查费。转口贸易的货品,炸药和烟火类,由政府进口的军火弹药和战备设施免收检查费。从达累斯萨拉姆国际机场进关的旅客其随身行李价值如超过500美元,也需缴纳检查费用。  
    坦桑尼亚从去年开始引进现代化的港口检查设备,在主要机场和港口安装了扫描仪以替代以往的手工开包检查,提高清关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