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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要闻
上海黄金交易所通知
来源:
中国黄金集团
发布时间:
2003-04-15
浏览次数:
665
4月10日,上海黄金交易所根据相关税收政策的规定,发布了关于办理开户提供相关资料的通知。
通知规定:金交所的会员及客户提取黄金时,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必须事先提供会员或客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或相关文件(复印件)。
通知还要求,代理会员在为客户开户时,须将相关文件连同客户的开户登记表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一并传真至金交所交易部。如没有提供,金交所将根据相关规定不予开具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