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缓倾斜中厚矿体安全高效开采技术开发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一、招标条件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权属企业——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缓倾斜中厚矿体安全高效开采技术开发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审批,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有意向并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3.项目名称: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缓倾斜中厚矿体安全高效开采技术开发项目
4.招标编号:CNGZB2021-135
5.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地点: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区距包头市23km,位于九原区阿嘎如泰苏木境内。
(2)合同签订:中标人与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3)合同期:2年。
(4)签订合同后,试用期六个月。合同期内如出现不积极履行合同,招标人有权与其解除承包合同,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5)本次招标项目为招标人急需开展重大项目,项目进度以发包方项目进度计划为准,投标人应考虑其风险。
(6)计划开始日期2021年7月5日。
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6. 招标内容:
对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缓倾斜中厚矿体开展采场顶板稳定性综合控制技术研究,保证回采作业安全;优化采矿方案、回采工艺和出矿方式,综合解决该类矿体的开采难题。根据矿体开采技术条件及赋存特点,通过综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适合开采条件的最优的采矿方案,采场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以下标准:采场生产能力100-120t/d、损失率≤14%、贫化率≤14%。
7. 本次招标公告为本项目第二次组织招标,若本项目第二次招标潜在投标人仍不足三家单位,不能达成开标条件。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进行商务谈判,确认本项目最终成交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未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安全问题。
4.必须具有以下资质和证照: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省级及以上工程实验室,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AAA信用认证企业。
(3)派驻现场的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男性正式员工,年龄不得超过57周岁,与投标人签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获得采矿专业工程师职称。具有5年以上矿山建设工程设计经验。
(4)承担过5项及以上地下矿山采矿方案、方法研究及设计项目,并圆满实现研究及设计目的。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工作的评标设最高限价的综合评标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标书费:本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6月15日16:30前。
获取方式:通过网上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用投标人单位账户汇款,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汇款备注中应填写报名项目名称,并将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cgbidding1@126.com邮箱(投标人报名表为word可编辑模式,邮件主题格式: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
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4)企业省级及以上工程实验室认证、“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AAA信用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5)近年同类项目业绩复印件(合同复印件);
(6)标书费汇款凭证(网上报名付款需提供);
(7)投标人报名表(格式见下表);
投标人报名表
投标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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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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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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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发票邮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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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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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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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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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行政办公室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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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行政办公室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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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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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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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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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1日9:00时前(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单位需派工作人员参加开标会议(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开标时间:2021年7月1日9:00时(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103楼洛克时代中心B座15层会议室。
4.开标会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将及时通知各潜在投标人。
5.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招标机构将根据北京市防疫具体要求,可能会采用“非现场”招标形式。
七、踏勘及查阅图纸
1.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为确保各投标人能正确认识本次招标工程现场实际施工状况,各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否则投标无效。
2.招标人于2021年6月17日上午9:00时组织统一现场踏勘。每家投标人最多派2人参加踏勘,所有相关费用自理。
3. 参加现场踏勘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或原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4. 踏勘后,招标人为投标人出具踏勘证明。投标人必须持踏勘证明参加开标会,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5. 踏勘及技术答疑联系人:
王先生(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手机:15834721668
公司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阿嘎如泰苏木鑫达黄金公司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黄金集团贸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zjmy.chinagoldgroup.com/1900.html)上发布。
九、招标工作接待和咨询联系人
招 标 机 构: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邮 编: 100101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10-84871347
邮 箱: cgbidding1@126.com
十、收取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 名:中国黄金集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世博支行
账 号:1001 3206 1910 0020 478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202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