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集团石湖矿业有限公司
一分矿井下采掘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国黄金集团石湖矿业有限公司一分矿井下采掘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中国黄金集团石湖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招标人:中国黄金集团石湖矿业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3、招标编号:CNGZB2021-075
4、工程名称:中国黄金集团石湖矿业有限公司一分矿井下采掘工程
5、工程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陈庄镇龙门沟村
6、 承包期:三年。本承包合同采用年度合同,每年签一次,满一年后进行考核。年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承包合同。经考核合格、能够完成招标人生产任务要求的,按本合同价格续签下年度承包合同,直至三年期满。
7、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试用期为6个月,承包期内如出现不积极履行承包合同导致连续三个月或半年内累计三个月完不成生产任务,或安全管理不能达到招标人相关要求的,招标人有权与其解除承包合同,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且将其列入“不良记录”,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所有企业的工程投标。
8、本次招标工程量为招标人根据当前生产现状,预估的一年采掘工程总量,实际工程量以发包方月度生产作业计划为准,投标人应考虑其风险。
9、招标范围:
(1)石湖公司一分矿井下各中段的采掘施工工程及相应安措工程、辅助工程及主矿带180中段及周边的残矿采供矿工程、相关配套的安措工程、辅助工程。预计招标一年合同期限内出矿18万吨,掘进8500米。
(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变电硐室内高低压配电设备、通风主扇、提升机(斜井提升机)、空压机等。
(3)发包人给承包人提供的电力与火工材料:
电力:101坑口乙方承担用电考核1、以当年实际用采掘用电、生活用电量作为考核用电定额(度/吨)2、以提升量做为考核量3、由于非正常生产导致用电增大时,双方协商解决。4、116坑口的生产、生活、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如涌水量超出正常年份形成的费用,双方协商解决。5、井下巷道内的供电线路维护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火工材料:由发包人按照市场价格供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每月结算时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4)发包人提供的由承包人使用的设备、设施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大修或者一般性维修配件及维护、使用等费用均有承包人承担。
(5)主竖井提升系统的信号工、卷扬操作工由甲方负责,主竖井提升系统的维修、维护费用、电费等由甲方负责。
(6)在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15日内,承包人承担的施工设备、材料及设施全部撤出中国黄金集团石湖矿业有限公司。承包人搭建的住宿等临时设施,自行处置,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未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安全问题。
4.必须具有以下资质和证照: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采掘类);
(4)特殊工种操作相关证照齐全,能够独立组织、管理工程施工。配备一定数量的地、测、采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资质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男性正式员工,年龄不得超过57周岁,获得二级及以上矿业工程建造师资格或采矿专业工程师职称不少于5年,具有5年以上矿山建设工程采掘施工管理经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招标人对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中国黄金集团石湖矿业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将该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押存,工程结束后办理退证手续。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标书费:本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时间:2021年3月21日下午16:30 时前(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通过网上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用投标人单位账户汇款,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汇款备注中应填写报名项目名称,并将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cgbidding1@126.com邮箱(投标人报名表为word可编辑模式,邮件主题格式: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
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2)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标书费付款凭证(网上报名付款需提供);
(7)投标人报名表(格式见下表);
投标人报名表
投标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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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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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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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费邮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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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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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行政办公室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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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行政办公室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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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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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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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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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6日9:00时前(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单位需派工作人员参加开标会议(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开标时间:2021年4月6日9:00时(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103楼洛克时代中心B座15层会议室
4. 招标机构将根据北京市防疫具体要求,若现场不具备开标条件则实施网上招标形式。开标会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将及时通知各潜在投标人。
5.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黄金集团贸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zjmy.chinagoldgroup.com/)上发布。
七、招标工作接待和咨询联系人:
招 标 机 构: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详 细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103楼洛克时代中心B座15层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10-84871347
邮 箱: cgbidding1@126.com
八、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 名:中国黄金集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世博支行
账 号:1001 3206 1910 0020 478
中标单位按照中金企管〔2019〕135号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202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