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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金陶股份有限公司井下掘进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0-12-08

内蒙古金陶股份有限公司井下掘进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内蒙古金陶股份有限公司井下掘进工程拟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有意并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内蒙古金陶股份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3、项目名称:内蒙古金陶股份有限公司井下掘进工程

4、招标编号:CNGZB2020-291

5、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内蒙古金陶股份有限公司一分矿、二分矿、三分矿、六分矿。

(2)合同签订:中标人与内蒙古金陶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承包合同。

(3)承包期: 3年。

承包合同采用年度合同,每年签一次,每期合同期满前2个月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承包合同。经考核合格、能够完成招标人生产任务要求的,按中标单价签订下年度承包合同,直至三年期满。

(4)签订承包合同后,试用期半年。如出现承包人不积极履行合同及因承包人其它原因,造成连续三个月或半年内累计三个月完不成生产任务的,或存在降低产品质量、降低用材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的,安全管理不能达到招标人相关要求的,招标人有权与其解除承包合同,且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同时将其列入“不良记录”,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所有企业的工程投标。

(5)本次招标工程量为招标人根据当前生产现状,计划实施的第一年度工程量,在生产过程中,以招标人实际下达的月计划为准。合同期内实际工程量可能会有所变化,投标人要考虑相关风险。

6、招标内容

(1)各分矿井下掘进工程。包括天井、各类硐室、沿脉、穿脉、运输巷等,预计工程量约20000米/年。

(2)发包人提供的设备:空压机、电机车、矿车、局部风机及配套设施等,详见招标文件。

发包人提供的设备的大修、日常运行维护、维修及备品、备件,由发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在使用过程中须按规定要求合理使用,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的,承担赔偿责任。

发包人按定额量向承包人提供火工材料(炸药、雷管、导爆管),承包人实际领用量不超过定额量时,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领用量超过定额量时,其超过部分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详见招标文件。

施工用风、电、水由发包人提供并承担相应费用,投标人报价时需扣除此部分费用。

生活用电有发包人计量供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自行配备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外的其它生产需要设备,如装岩机、凿岩机等,有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3)在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合同后的15日内,承包人承担的施工用设备、材料及设施全部撤出金陶公司。承包人搭建的住宿等临时设施,自行处置。所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4)其它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分包和转包。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未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安全问题。

4.无盗窃矿石行为或因劳务纠纷导致的违规上访事件。

5.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和证照: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采掘类);

(4)法定代表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特殊工种操作相关证照齐全,能够独立组织、管理工程施工

(5)投标人近三年有完工的与本次招标项目类似工程业绩,并能够提供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

(6)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男性正式员工,年龄不得超过58周岁,具有二级及以上矿业工程建造师资格或5年(含)以上采矿专业工程师职称,并有5年以上矿山建设工程采掘施工管理经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招标人对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金陶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将该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押存,工程结束后办理退证手续。

6.其它主要管理人员配备

1)专职安全员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5%,总人数不到100人时,不得少于5人。

    (2)每个矿区至少配备一名生产队长,协调管理本矿区的生产、安全和技术工作。

3)按生产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测、采专业技术人员。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标书费:每份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 年128日至 2020 年1215日,上午 9: 00-下午 16: 30 时( 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通过网上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用投标人单位账户汇款,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汇款备注中应填写报名项目名称,并将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cgbidding2@126.com 邮箱( 投标人报名表为 word 可编辑模式,邮件主题格式: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 ,并与负责人联系,若资质合格将收到汇款通知,办理后续汇款手续。

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4)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5)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采掘类)扫描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报名表(格式见下表);

投标人报名表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税号:

 

投标单位地址:

 

投标单位邮寄地址:

 

报名项目名称:

 

项目标号:

 

所投标段:

 

投标单位行政办公室座机:

 

投标单位行政办公室传真: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6日9:0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单位需派工作人员参加开标会议(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开标时间:20216日9:00时(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103楼洛克时代中心B座15层 会议室。

4.开标会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将及时通知各潜在投标人。

5.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踏勘及图纸

1. 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为确保各投标人能正确认识本次招标工程现场实际施工状况,各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可在现场查阅有关技术资料, 但有关图纸、 技术资料概不允许带离内蒙古金陶股份份有限公司。

2. 招标人组织统一现场踏勘,踏勘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通知。每家投标人最多派2人参加踏勘,所有相关费用自理。

3. 参加现场踏勘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4. 踏勘后,招标人为投标人出具踏勘证明。投标人必须持踏勘证明参加开标会,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5. 踏勘及技术答疑联系人:

先生(金陶公司)  手机:13949910299

公司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金厂沟梁镇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黄金集团贸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zjmy.chinagoldgroup.com/1900.html) 上发布。

八、 招标工作接待和咨询联系人

招 标 机 构: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邮 编: 100101

联 系 人: 周女士

电 话: 010-67896411

邮 箱: cgbidding2@126.com

九、 收取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 名: 中国黄金集团贸易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 中国银行安定门外支行

账 号: 3181 6497 9395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2020 年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