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陶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暨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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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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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内蒙古金陶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学习教育暨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由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郭彦民主持,公司班子成员、总工总助、中层管理人员及5个视频分会场职工代表共260余人参会。
会上,全体与会人员集中观看了酒驾醉驾警示教育片,金厂沟梁镇交警中队民警受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企业》专题宣讲。
会议围绕作风建设与纪律规范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纪律底线,要切实履行职责,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二要深刻认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意义,要深刻把握新征程上作风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守理想信念,筑牢加强作风建设的思想政治根基。三要结合典型案例引以为戒,认清“酒驾、醉驾”问题的严重危害,将“杜绝酒驾醉驾”的观念根植于心,严守“八小时之外”自我约束,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做到心中有纪、心中有法。四要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推动公司各项事业蓬勃发展贡献积极力量。